形式FE 41 - 1200 | 等级号:50 21 1 2004年9月 | ||||
大众汽车股份公司 | 车身及其附件 腐蚀检验 | PV 1210 | |||
康采恩标准 | |||||
关键词:腐蚀,车身,附件 更改 相对于 PV 1210:2001年5月版 进行了以下更改: — 使同样适用的资料符合现实情况 以前版本 1981年8月版;2001年5月版 1 适用范围 本检验规范用于具有不同防腐涂层的*油漆的车身、车身薄板、结构组件和结构件的样品检验及批量检验中的腐蚀检测。 它用来检验和评价静态载荷下的防腐特性和防腐方法。 2 名称 根据PV 1210确定的耐腐蚀性 3 检验方法 3.1 原理 该检验是不同气候和/或腐蚀负荷的循环变化的组合。 一个检验循环包括 — 4 小时的盐雾检验,按 DIN 50 021-SS, — 4 小时标准气候 DIN 50 014-23/50-2(包括冷却阶段)下的存放, — 16 小时的湿热存放,气候按 DIN 50 017-KK(40 ± 3)℃; )100%空气湿度。 5个循环后是 2 天在标准气候 DIN 50 014-23/50-2 下的静止状态。 用这种试验方法通过盐、湿度和温度来评价静态负荷下的腐蚀特性。 在这种特定的腐蚀条件下,可以对不同的防腐涂层进行对比评价。 腐蚀机理的关联作用在实际行驶过程中不是必然能出现的,因为在汽车上出现的损害形成及腐蚀过程是更为复杂的形式,并不能通过变化的腐蚀载荷来*地把握和表现出来。 短时间地中断检验以检验和/或取出试样是允许的。更改检验程序来中断检验是不允许的。 | 在使用前根据现实情况对标准进行检验 来源:NO LIS | ||||
3.2 检验装置
结构组件、结构件和板材试样的检验可以在适宜的单个或交变检验仪器中进行。检验仪器应符合 DIN 50 014,DIN 50 017 和 DIN 50 021 的规定。
3.3 车身检验
检验过程按 3.1 条。示例列举在 3.6 条中。
为了对空腔进行专门的评价,可以将车身旋转。
安装在旋转支架上的车身在进入盐雾箱之前应在标准气候 DIN 50 014-23/50-2 下进行预处理,然后进入恒温处理过的检验箱中。
3.3.1 盐雾阶段
在旋转检验过程中,在每次盐雾循环前要将车身沿纵轴继续旋转,以便使其依次处于下述位置: 0o;45o;135o;225o 和 315o的位置。
3.3.2 在标准气候下的存放/湿热存放
在冷却阶段以及湿热存放期间,车身一直处于水平位置。
3.3.3 重复检验循环
在结束 3.1 条的湿热存放后,紧接着将车身移到盐雾箱中,并在可能的情况下
按各检验循环沿顺时针旋转90o,使其依次处于,45o;135o;225o 和 315o 的
位置。
3.3.4 周末存放
该静止状态是在车身处于水平位置的情况下在标准气候 DIN 50 014-23/50-2 下
在合适的地下室或大厅或检验间中进行的。
3.4 结构件的检验
对于一次完整的检验至少需要 5 个零件。
根据 DIN 53 167 对结构件或其试样进行检验(见第 4 条)。
通过分离/打开空腔使得盐雾能够进入空腔。检验前在可能的情况下将未保护的棱边遮蔽起来。
3.5 评价
一般在15/30/60 和 90 个循环后评价试样的
— 腐蚀种类(覆层和/或基础层金属腐蚀)。
— 腐蚀型式(平面腐蚀或边缘腐蚀)。
— 腐蚀开始和腐蚀进展,
以及有关防腐涂层的其它变化,如刮刻线侵蚀,气泡等。
对有机涂层的评价可以根据DIN EN ISO 4628-1。
为了检验油漆板的侵蚀现象,可以使用无破坏性的温度记录法来定量地评价缺陷位置的发展和扩大。
在出现根据DIN EN ISO 4628-3确定的Ri5锈蚀度或锈穿后,检验将被终止。
在检验记录中应说明:
— 检验的物件: | 例如,油漆板 |
— 防腐措施: | 例如,油漆(漆层厚度:在板的中央测量为 96μm) |
— 检验: | 开始/结束 |
— 评价 | |
— 基础层金属腐蚀开始, | 例如,15 个循环后:平面腐蚀 Ri 2 |
— 气泡形成, | 例如,18 个循环后:气泡程度2(S4) |
— 刮刻线侵蚀, | 例如,D = 3mm |
— 检验结束, | 例如,30 个循环后 |
— 提示/注释 |
3.6 周循环示例
3.6.1 示例 1
生产运行5:30至22:30,对于一个盐雾室和4个湿热室(表1),每个循环的改装时间zui多2次15分钟,检验能力为8个轿车车身。
表 1
车身 | 盐雾检验 | 冷却阶段 | 湿热存放 | 周末存放 |
A/B | 06:00-10:00,周一至周五 | 10:15-14:15,周一至周五 | 14:30-05:45,周一至周六 | 06:00-05:45,周六至周一 |
C/D | 10:00-14:00,周一至周五 | 14:15-18:15,周一至周五 | 18:30-09:45,周一至周六 | 10:00-09:45,周六至周一 |
E/F | 14:00-18:00,周一至周五 | 18:15-22:15,周一至周五 | 22:30-13:45,周一至周六 | 14:00-13:45,周六至周一 |
G/H | 18:00-22:00,周一至周五 | 22:15-02:15,周一至周五 | 02:30-17:45,周一至周六 | 18:00-17:45,周六至周一 |
3.6.2 示例 2
正常班,对于一个盐雾室和2个湿热室,检验能力为4个轿车车身(表2)。
表 2
车身 | 盐雾检验 | 冷却阶段 | 湿热存放 | 周末存放 |
A/B | 08:00-12:00,周一至周五 | 12:15-16:15,周一至周五 | 16:30-07:45,周一至周六 | 08:00-07:45,周六至周一 |
C/D | 12:30-16:30,周一至周五 | 16:35-20:30,周一至周五 | 20:30-11:45,周一至周六 | 12:00-11:45,周六至周一 |
4 检验提示
4.1 盐雾检验
在具有涂层的车身、车身薄板、结构件和结构组件上制作的刮刻线必须做到金属基础层材料处。
5 同样适用的资料
DIN 50 014 | 气候及其技术应用,标准气候 |
DIN 50 017 | 气候及其技术应用,冷凝水检验气候 |
DIN 50 021 | 具有不同的氯化钠溶液的盐雾检验 |
DIN EN ISO 4628-1 | 涂层材料;涂层损坏判断;损坏的数量和范围以及外观均匀改变程度的评价;第1部分:一般准则和评价系统 |
DIN EN ISO 4628-3 | 涂层材料;涂层损坏判断;损坏的数量和范围以及外观均匀改变程度的评价;第3部分:锈蚀程度的评价 |
DIN EN ISO 7253 | 涂层材料;确定涂层耐中性盐喷雾性 |